分家析产纠纷,拆迁利益分配不均,最终导致纠纷产生,我方当事人恪守约定没想到变成了受害方,经过律师调查取证及保全,最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,当事人送予锦旗特表感谢
继承纠纷,在案件尚未尘埃落定之际,张女士与她的父亲已亲手送来了锦旗,犹如冬日里的一抹阳光☀。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客户的信任和期待,这些话语,不仅是赞美,更是激励,怀揣着这份信任与期待,继续前行,不负所托🙏
男方婚前赠与款项给女方,女方将钱款用于双方生活,结婚后男方不务正业,多次向女方索要钱款,女方为男方支付17万元,男方不满意提离婚,并要求支付中间差额款,这明显要让女方人才两失,好在我方证据充分,经过争取法院驳回男方诉讼请求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,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本案中,现役军人一方存在家暴的重大过错,另一方坚持离婚,法院予以准许
🚩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1)重婚的;
(2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(3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(4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2、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,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“当初很忐忑要不要找律师,后来发现找律师找对了,有人帮我出谋划策,有问题有人替我想办法解决,有人站在我身边护我周全,律师会想到很多我没有考虑到的事”,这是当事人的真实心声!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,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、北京房产、50万元经济补偿金。给不合适的婚姻画上句号,收拾好心情,开启新的旅程!
【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】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夫妻双方为了买房“假离婚”,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。不了男方变心,“假离婚”变真离婚。随即一场孩子争夺大战拉开帷幕。虽然变更抚养权困难重重,虽然孩子已过2周岁,没有法定情形,但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, 最终母子团圆。
原被告坐一起的法庭,您见过么?调解离婚,避免了剑拔弩张,和平分手,给彼此保留了最后的温柔。结束也是新的开始,愿爱笑的女孩能一直保持笑容,面对新的人生。
🚩在《民法典》出台之前,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,即法律效力最强,因此,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。但是,《民法典》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,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。所以,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,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。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